我常想著,我想過什麼樣的人生,
我要過什麼樣的人生。
我的人生畫布上,要放上什麼圖案。

以前還沒有那麼地清楚,
我只知道我不想做什麼,只知道用刪去法來決定下一步該走的路。
非常在意別人的眼光,在意別人覺得自己是否光鮮亮麗。

我很慶幸,我的年紀還是二開頭時,
我可以知道我想過的日子。
我可以選擇這個階段活著的方式。


1.我想過著,週一和週五有固定工作。和別人相同的日子。

2.下完班後的時間,有心力與朋友或哈妮看場電影與舞台劇。

3.一年至少有連假可以帶爸媽出國散心,順道也野放自己。

4.生活是充實,但不是盲碌,隨時有慢步調欣賞身邊事物的時刻。

5.最後,是有一個家,推開門後很安心很和樂的歸屬。


有沒有人已經做到我想過的生活呢?
如果有,請舉手。
如果沒有,你們想過什麼日子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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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ewec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